关于核对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作者:徐艳斌 时间:2022-12-13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做好本学期校内业绩津贴发放工作,现请各单位(部门)认真核对本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具体核对说明如下:
1、本次工作量计算标准是参照《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工作量标准课时计算办法》(广海大党[2022]166号,见附件1),阳江校区的教学工作量由阳江校区另行发布。
2、工作量是按教学班来核算,凡多位教师同时承担的教学班,请教师自行分配。
3、非艺术学院的老师承担艺术学院的专业课程,工作量及绩效由艺术学院核算和发放,考核积分由教务处统计。辅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学位工作量只算考核积分,由教务处统计。
4、校外实习有误的请联系实践科洪老师,2383121。
5、外(返)聘教师的工作量如有修改请新增一行标识外(返)聘教师的计划学时,并在备注栏标识“外(返)聘”。外(返)聘教师的酬金由人事处统一发放,不需要统计到本单位(部门)的酬金中。
6、表中各项如有误,请修改后标黄,并在备注栏说明修改原因。
7、各单位(部门)的工作量核对稿请联系教务处陈荣发老师另行发布,电话:2383363。
请各单位(部门)认真组织教师核对数据,如果有误请于2022年12月18日前提交修改表(删除无误的数据,只发需调整的数据)给教务处,核对无误后填写《教学工作量统计表》(见附件2,文件名修改为**学院),并经单位(部门)公示三天,于12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xzlbzk@gdou.edu.cn,纸质版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给教务处,地点:行政楼522,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2383363。
附件
1:《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工作量标准课时计算办法》(广海大党[2022]166号
2: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量统计表(**学院)
教务处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