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2学期课程考核排考和公布期末统考安排的通知

作者:考试管理科 时间:2023-04-17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本学期课程考核排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可安排的课程考核时间见下表:

时 间

可安排的考核时间段

备注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

8:00-10:00

10:10-12:10


星期一至星期六下午

14:30-16:30

16:40-18:40

第18周周三、19周周四下午由数学与计算机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安排涉及人数较多的课程考核,其它单位需避开此时间排考

星期一至星期六晚上

19:10-21:10


二、各教学单位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合理安排考核,在系统进行排考,不能安排没有资质的人员担任监考员。为最大限度减少监考员迟到或缺监考现象,在考试前1天,通过学校企业微信自动发放监考提醒通知。为此,请各单位排考录入监考任务前需确实落实好监考员再录入系统,有变动的须及时在系统重新录入,避免企业微信错误通知监考员。每周周四需在系统将下一周课程的考核排考完毕,考核时间和地点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需在课程考核前2天报考试管理科备案,避免发生考核冲突。

三、根据规定,周三下午为教职工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各教学单位应在不影响政治、业务学习的前提下,才能安排此时间进行课程考核。负责考务工作的教务员,需每周及时留意及查看学校会议通知或学院工作安排,如周三下午学校或学院安排有教职工政治、业务学习的,以及学校举行大型会议等,所安排的课程考核须另找时间安排考核,并及时通知监考员和学生,不能影响教师和学生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以及参加学校会议。

四、根据校历安排,本学期共19周,学校期末统考初步定于2023年7月3、4、5和6日(19周星期一、二、三、四)的上、下午进行,届时将在教务处网页和教学管理QQ群向全校公布考核课程、考核时间和地点。各单位安排的考核,务必避开学校的统考时间。

五、各开课单位需结合实际,制定本学期课程考核计划。原则上,对无实践性教学安排的学生班,安排3-5门必修课程(含学校指定的统考课程)在第18-19周进行考核,既无考核又无实习的班级,请班级所在学院安排其它教学活动,避免出现学生提前离校的现象。

六、上班工作时间,教务员等教学管理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原则上不能参与监考。

七、继续实行考核巡考制度。各单位需按照考试管理科每周公布的时间和地点安排人员进行巡考,确保课程考核规范、有序进行。(以下是校级统考课程)

课程名

课程代码

学分

学时

考试时间

大学英语读写II

23112301x2

3.0

44

7月3日(星期一)上午8:30-10:30


大学英语读写II

23112302x2

3.0

44

艺术、体育类学生

高等数学Ⅰx2

19221101x2

5.0

80

7月3日(星期一)下午2:30-4:30


高等数学Ⅱx2

19221102x2

3.5

56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7111301x0

2.5

40

7月4日(星期二)上午8:30-10:3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8411401x0

2.5

34

7月4日(星期二)下午2:30-4:30


思想道德与法治

28111401x0

2.5

32

7月5日(星期三)上午8:30-10:30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27111303x0

2.5

32

7月5日(星期三)下午2:30-4:3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27111304x0

3.0

40

7月6日(星期四)上午8:30-10:30


教务处考试管理科

202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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