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部署,本学期第一周已组织集中教学检查。现将我校湖光校区、海滨校区2023年秋季学期第2周及之后的本科教学巡查工作安排公布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时间安排
教学巡查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第2-9周,具体安排见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检查任务分配表(湖光校区、海滨校区)》。
第二阶段:第10-13周,期中教学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第14-19周随考试巡考进行。
二、检查形式和要求
1.请各单位(部门)根据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检查任务分配表(湖光校区、海滨校区)》落实参加检查人员。每组负责人负责分配安排本小组检查任务,督促各检查人员准时到位,不得缺席。如确因特殊情况须请假的必须报告本组负责人,同时自行找人替代并告知本组负责人。
2.海滨校区以船舶与海运学院和海洋工程与能源学院互查为主,按照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检查任务分配表(湖光校区、海滨校区)》要求,落实教学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和资料归档备查。
3.检查时须不少于2人同时在场,如发现以下情况,务请在教务系统的“教学巡查”模块如实记录:
(1)教室里无教师无学生,请走进教师查看黑板上是否注明调整到别的室,如有,请到调整后的教室巡查,如无,则请如实记录;
(2)教室里无教师有学生,务请联系教师本人或联系教师所在学院教务员,并做好学生的安抚工作,将情况如实记录;
(3)教师迟到或早退;
(4)其他异常情况。
4.如教学巡查无异常,只需填写某一门课堂的教学巡查结果并在备注栏说明检查的具体楼层即可。检查人员检查完毕后,须在2日内通过企业微信工作台的“教务系统”提交检查结果,具体操作见附件2:《教学巡查操作指南》。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学质量保障科陈荣发老师,联系电话:2383363。
三、其他
1.教务处工作联系人:教学质量保障科陈磊,联系电话:2383172,13380918886,电子邮箱:jxzlbzk@gdou.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521室。
2.阳江校区参照本通知,结合校区实际,统筹做好校区的教学检查工作。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检查任务分配表(湖光校区、海滨校区)(另发)
2.教学巡查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