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23年7月批次)的通知

作者:实践科 时间:2023-10-26 点击数:

各学院: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近期公布了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23年7月批次),由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北京奥鹏远程教育中心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392家企业支持项目1611项,项目类型主要有:1.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2.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3.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4.师资培训;5.创新创业教育改革;6.创新创业联合资金。(企业详情见附件1)

一、申报注意事项

1.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

2.登录后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了解企业详细情况。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管理项目申请”填写项目申报表并上传项目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待办”列表中查看(如项目未显示,请点击“刷新”按钮)。

3.教师须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

4.“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5.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且每年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6.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学校和企业审核进展。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3)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由学校和企业依次审核,教师应及时关注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合同校内审批流程详见附件4)

7.项目立项后,经建设达到结题要求的,由项目负责人在平台提交结题申请,并与学校相关项目负责人联系,进行项目审核。

8.平台操作指南详见附件5。

二、时间安排

1.11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2.11月30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三、其他事项

1.同一申报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2.创新创业联合资金项目面向对象为学生个人或团队,学院可推荐优秀学生积极申报。

3.有意愿申报的师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参加企业组织的评审,申报成功的新增项目,学校将纳入省级质量工程相应项目统一管理。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学校相关项目负责人:

(1)师资培训项目,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8933797758,行政楼317

(2)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联系人姜老师,联系电话:13824824505,行政楼303

(3)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联系人洪老师,联系电话:13828280728,行政楼521

(4)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创新创业联合资金项目联系人龙老师,联系电话:13828285308,海创楼407

(5)阳江校区联系人:张冰娜,联系方式:13710541469,海纳楼737

附件:

1.2023年7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

2.高校申报书模板(高校使用)

3.合作协议模板

4.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合同(协议)校内审批流程

5.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3年10月26日

  • 附件【附件1-5.rar】已下载

地址:广东省 湛江市 邮政编码:524088

广东海洋大学教务部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