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职称评审中教学工作考核评价为优秀的申报通知
作者:徐艳斌 时间:2024-04-12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度高等学校职称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中广东海洋大学获现资格以来教学工作考核评价的学校综合评价环节有关工作,教师可按本通知要求申报“优秀”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2023年申报系列为教师的,其他系列的不需要申报。阳江校区另行通知。
二、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23:59,过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同时2023年未受过“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处理的,考核评价可评定为“优秀”等级:
申报条件 |
奖项 |
级别 |
排名 |
说明 |
1 |
教学质量优秀奖 |
校级 |
—— |
|
2 |
授课竞赛 |
校级及以上 |
校级二等奖及以上 |
|
3 |
学生评价 |
学院 |
自任现职称以来,其中30%的学期学生评价达到本单位前30%。 |
1、此两个条件要求同时具备; 2、申请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组织2名(含2名)以上的同行专家(须具备高级职称)进行听课评价(评价表见附件),至少有2名专家结论为优秀。 3、专家听课日期须为2023年1月以来的。 |
专家组评价 |
学院 |
优秀 |
4 |
教学名师 |
校级 |
—— |
|
5 |
一流课程(获认定) |
省级及以上 |
对课程建设做出实际贡献的核心成员(排名前3) |
核心成员名单以上级部门发文为准。 |
四、申报方式:
电脑端打开以下网址:
https://doc.weixin.qq.com/forms/AFwAqgfcAAYAOwASAY0AOkB7H83k5IS1f?page=1,
或用企业微信扫码:
教务部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