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级本科学生班:
为了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对复合人才的需求,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辅修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校教务〔2023〕4号)及其它相关规定,学校拟组织2024年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读资格
我校全日制本科2023级在读学生,在校期间修读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0及以上,且无考核作弊行为者,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或辅修学士学位。申报专业和主修专业的学科门类一致只能申报辅修专业,不能申报辅修学士学位,学科门类不一致才能申报辅修学士学位。
二、招生专业信息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科门类 |
招生计划人数 |
依托学院 |
授课地点 |
1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 |
150 |
管理学院 |
湖光校区 |
2 |
120203K |
会计学 |
管理学 |
70 |
管理学院 |
湖光校区 |
3 |
120204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 |
70 |
管理学院 |
湖光校区 |
4 |
030101K |
法学 |
法学 |
100 |
法政学院 |
湖光校区 |
5 |
050201 |
英语 |
文学 |
100 |
外国语学院 |
湖光校区 |
6 |
020101 |
经济学 |
经济学 |
120 |
经济学院 |
湖光校区 |
7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120 |
经济学院 |
湖光校区 |
8 |
020307T |
经济与金融 |
经济学 |
120 |
经济学院 |
湖光校区 |
9 |
120103 |
工程管理 |
管理学 |
80 |
海洋工程与能源学院 |
湖光校区 |
10 |
081801 |
交通运输 |
工学 |
80 |
船舶与海运学院 |
海滨校区(40人) 湖光校区(40人) |
三、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09:00时~5月20日(星期一)23:00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期间(预计5月17日)会对报名人数未达到开班要求的专业做停开,届时会通知学生改报其他专业。
2.报名方式:登录广东海洋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w.gdou.edu.cn),点击报名申请-辅修报名(如图),具体操作见附件1: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四、收费标准、缴费办法和缴费日期
专业名称 |
每学分学费标准(元/学分) |
专业学费标准(元/学年) |
辅修专业应修学分 |
辅修专业应缴学费(元) |
辅修学士学位应修学分 |
辅修学士学位应缴学费(元) |
工商管理 |
100 |
1610 |
40 |
5610 |
45 |
6110 |
会计学 |
100 |
1610 |
45 |
6110 |
50 |
6610 |
财务管理 |
100 |
1610 |
40 |
5610 |
45 |
6110 |
法学 |
100 |
1610 |
41 |
5710 |
46 |
6210 |
英语 |
100 |
2330 |
45 |
6830 |
50 |
7330 |
经济学 |
100 |
1610 |
40 |
5610 |
45 |
6110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00 |
1610 |
40 |
5610 |
45 |
6110 |
经济与金融 |
100 |
1610 |
40 |
5610 |
45 |
6110 |
工程管理 |
100 |
2700 |
41 |
6800 |
46 |
7300 |
交通运输 |
100 |
2700 |
40 |
6700 |
45 |
7200 |
注:应缴学费=专业学费标准(只收第1学年)+应修学分×100。
1.收费政策依据:《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粤发改规〔2021〕10号)、《广东海洋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校财务〔2021〕16号);
2.缴费注意事项:
(1)学生注册缴费后未入读的,学校退还所缴学费的90%。
(2)第1学年退修按10个月计算专业学费,在校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学分学费按教务部提供的选修学分情况退费。
(3)违反学校有关管理规定被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不退还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
3.缴费时间及方式
(1)缴费时间:2024年5月25日~5月31日,在规定日期内未缴费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修读;
(2)缴费方式:如下图
五、审批程序
1.5月21日上午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学生修读资格;5月21日下午开课学院审核学生修读资格;缴费结束后,预计6月3日教务部根据缴费情况审核学生修读资格并公布最终录取名单。
2.请在下学期开学第1周内到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开设学院教务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六、证书发放
1.学生修满辅修专业规定的学分,且已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可同时获得辅修专业证书。如未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则只能获得辅修专业修读证明。
2.学生修满辅修学士学位规定的学分,平均学分绩点为2.0及以上,且已获得主修学士学位资格,可获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3.学生修满辅修学士学位规定的学分,但主修专业审核结论为毕业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则只能获得辅修专业证书。
4.学生应在校期间修满辅修专业或辅修学士学位规定的学分,若未能修满,则只发给已修课程的学习证明,以后不再安排修读或考试。
七、特别提醒(请一定注意)
1.辅修专业证书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但可在该网站标注,如图所示:
2.辅修专业证书与主修专业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3.辅修专业课程可能会与少数学生主修专业课程时间冲突,请报名同学(特别是海滨校区同学)做好心理准备。
八、学分说明
1.辅修专业课程总学分合计40-45学分。在辅修专业课程的基础上,另外设置5学分(6周)的毕业论文(设计),作为辅修学士学位课程。
2.学生因各种原因终止修读辅修专业或辅修学士学位,对已获得的课程学分可部分替代主修专业的学科专业拓展课(专业任选课)学分或通识教育拓展课(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但替代学分不超过12学分。
九、其它
本通知以及附件可登录教务部主页“教务通知”查询及下载。
关于报名资格可咨询教务部刘老师,办公电话:2383122。
报名时如出现未注册和忘记密码的情况,请联系学院教务员。
十、阳江校区是否开设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由阳江校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附件1: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附件2:广东海洋大学2024级本科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附件3:《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辅修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
附件4:广东海洋大学2023级本科专业学科门类一览表
教务部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