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招生通知

作者:教务科 时间:2024-04-24 点击数:

2023级本科学生班:

为了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对复合人才的需求,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辅修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校教务〔2023〕4号)及其它相关规定,学校拟组织2024年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读资格

我校全日制本科2023级在读学生,在校期间修读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0及以上,且无考核作弊行为者,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或辅修学士学位申报专业和主修专业的学科门类一致只能申报辅修专业,不能申报辅修学士学位,学科门类不一致才能申报辅修学士学位

二、招生专业信息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科门类

招生计划人数

依托学院

授课地点

1

120201K

工商管理

管理

150

管理学院

湖光校区

2

120203K

会计学

管理

70

管理学院

湖光校区

3

120204

财务管理

管理

70

管理学院

湖光校区

4

030101K

法学

法学

100

法政学院

湖光校区

5

050201

英语

文学

100

外国语学院

湖光校区

6

020101

经济学

经济学

120

经济学院

湖光校区

7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

120

经济学院

湖光校区

8

020307T

经济与金融

经济学

120

经济学院

湖光校区

9

120103

工程管理

管理学

80

海洋工程与能源学院

湖光校区

10

081801

交通运输

工学

80

船舶与海运学院

海滨校区(40人)

湖光校区(40人)


三、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4月25星期四09:00时520星期一23:00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期间(预计517日)会对报名人数未达到开班要求的专业做停开,届时会通知学生改报其他专业。

2.报名方式:登录广东海洋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w.gdou.edu.cn,点击报名申请-辅修报名(如图),具体操作见附件1: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四、收费标准、缴费办法和缴费日期

专业名称

每学分学费标准(元/学分)

专业学费标准(元/学年)

辅修专业应修学分

辅修专业应缴学费(元)

辅修学士学位应修学分

辅修学士学位应缴学费(元)

工商管理

100

1610

40

5610

45

6110

会计学

100

1610

45

6110

50

6610

财务管理

100

1610

40

5610

45

6110

法学

100

1610

41

5710

46

6210

英语

100

2330

45

6830

50

7330

经济学

100

1610

40

5610

45

6110

国际经济与贸易

100

1610

40

5610

45

6110

经济与金融

100

1610

40

5610

45

6110

工程管理

100

2700

41

6800

46

7300

交通运输

100

2700

40

6700

45

7200


注:应缴学费=专业学费标准(只收第1学年)+应修学分×100。

1.收费政策依据:《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粤发改规〔2021〕10号)、《广东海洋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校财务〔2021〕16号);

2.缴费注意事项:

1)学生注册缴费后未入读的,学校退还所缴学费的90%。

2)1学年退修按10个月计算专业学费,在校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学分学费按教务部提供的选修学分情况退费。

3)违反学校有关管理规定被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不退还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

3.缴费时间及方式

1)缴费时间:2024525日5月31日,在规定日期内未缴费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修读;

   (2)缴费方式:如下图

五、审批程序

1.521日上午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学生修读资格;521日下午开课学院审核学生修读资格;缴费结束后,预计63日教务部根据缴费情况审核学生修读资格并公布最终录取名单。

2.请在下学期开学第1周内到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开设学院教务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六、证书发放

1.学生修满辅修专业规定的学分,且已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可同时获得辅修专业证书。如未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则只能获得辅修专业修读证明

2.学生修满辅修学士学位规定的学分,平均学分绩点为2.0及以上,且已获得主修学士学位资格,可获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3.学生修满辅修学士学位规定的学分,但主修专业审核结论为毕业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则只能获得辅修专业证书。

4.学生应在校期间修满辅修专业或辅修学士学位规定的学分,若未能修满,则只发给已修课程的学习证明,以后不再安排修读或考试。

七、特别提醒(请一定注意)

1.辅修专业证书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但可在该网站标注,如图所示:

2.辅修专业证书与主修专业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3.辅修专业课程可能会与少数学生主修专业课程时间冲突,请报名同学(特别是海滨校区同学)做好心理准备。

八、学分说明

1.辅修专业课程总学分合计40-45学分。在辅修专业课程的基础上,另外设置5学分(6周)的毕业论文(设计),作为辅修学士学位课程。

2.学生因各种原因终止修读辅修专业或辅修学士学位,对已获得的课程学分可部分替代主修专业的学科专业拓展课(专业任选课)学分或通识教育拓展课(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但替代学分不超过12学分。

九、其它

本通知以及附件可登录教务主页“教务通知”查询及下载。

关于报名资格可咨询教务部刘老师,办公电话:2383122。

报名时如出现未注册和忘记密码的情况,请联系学院教务员。

十、阳江校区是否开设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由阳江校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附件1: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附件2:广东海洋大学2024级本科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附件3:《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辅修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

附件4:广东海洋大学2023级本科专业学科门类一览表



教务

20244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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