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研科 时间:2024-06-20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等精神,扎实推进我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强化成果导向,提升建设成效,切实发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学校决定开展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校内建设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我校获批的11个国家级一流建设建设点和10个省级一流建设建设点(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对照《广东海洋大学一流本科专业主要建设内容及评价指标》(附件2),检查21个省级以上一流专业建设点自获批立项以来的建设措施落实、目标和预期成果达成情况,专业建设取得的主要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三、工作安排

(一)学院组织专业自查。相关学院组织专业负责人、建设团队开展自查,填写《广东海洋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自评报告》(附件3)和《广东海洋大学一流本科专业主要建设内容及评价指标》(附件2)的自查内容,并做好专业建设成果的支撑材料整理(包含目录、页码等,电子版做成1个PDF文件),于7月5日前将附件2和附件3(一式7份,双面打印)及支撑材料(一式1份)交教务部教学研究科(行政楼303室),电子版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wcjyk@gdou.edu.cn。

(二)学校组织论证。学校拟于7月中上旬邀请专家参加现场论证评审,各专业进行PPT汇报(不超过8分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教务部教学研究科工作联系人:鲁承龙,办公电话:2396023。


附件:

1.广东海洋大学省级以上一流建设建设点清单

2.广东海洋大学一流本科专业主要建设内容及评价指标

3.广东海洋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自评报告

教务部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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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教务部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