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级实验班卓越班学生淘汰和第二批遴选 工作的通知
作者:实践科 时间:2024-09-02 点击数:
滨海农业学院、食品科技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化学与环境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海洋与气象学院:
请根据本学院制定的实验班或卓越班学生遴选办法,参考双百班的淘汰条件,确定是否淘汰《2023级实验班和卓越班学生未通过课程情况表》(附件1)中挂科情况比较严重的学生,并确定是否需要遴选第二批学生。
确定淘汰者,学院填写《淘汰学生名单》(附件2),报院领导确认、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于9月6日前报实践教学科,同时告知学生回专业班学习。确定遴选第二批学生的,按程序在9月11日前完成遴选工作(含公示3天),并于9月11日前把录取报告和《实验班、卓越班录取名单》(附件3)(学院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实践教学科。为不影响学生在实验班(卓越班)课程的衔接,各学院务必通知公示无异议的学生9月11日(第二周周三)起到相应实验班或卓越班上课。附件2、3电子版发实践教学科邮箱gdousjk@gdou.edu.cn。
附:双百班的淘汰条件
1.第一学年有两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2.对创新实验班教学方式、教学方法不适应,本人自愿申请退出者。
3.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纪律处分者。
4.有其它行为,被认为不适宜继续留在创新实验班者。
附件:
1.2023级实验班和卓越班学生未通过课程情况表(不挂网,单独发学院)
2.实验班、卓越班录取名单
3.淘汰学生名单
教务部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