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2024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本科教学巡查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第2~9周,具体安排见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2024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检查任务分配表》(湖光、海滨校区)。
第二阶段:第10~14周,期中教学检查,具体安排另通知。
第三阶段:第15~19周,结合考试巡考进行。
二、检查形式和要求
1.请各单位、部门按照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2024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检查任务分配表》(湖光、海滨校区)落实检查人员。每组负责人分配安排本小组检查任务,督促各检查人员准时到位,不得缺席。如因特殊情况须请假的必须报告本组负责人,同时自行找人替代并告知本组负责人。
2.海滨校区以船舶与海运学院和海洋工程与能源学院互查为主。
3.检查时须不少于2人同时在场,如发现以下情况,务请在教务系统的“教学巡查”模块如实记录:
(1)教室里无教师无学生,请走进教师查看黑板上是否注明调整到别的室,如有,请到调整后的教室巡查,如无,则请如实记录;
(2)教室里无教师有学生,务请联系教师本人或联系教师所在学院教务员,并做好学生的安抚工作,将情况如实记录;
(3)教师迟到或早退;
(4)如有学生到课率明显偏低的教室要清点人数,并作为异常情况如实记录。
(5)其他异常情况。
4.如教学巡查无异常,只需填写某一门课堂的教学巡查结果,并在备注栏说明检查场地及具体楼层即可。检查人员检查完毕后,须在2日内通过企业微信工作台的“教务系统”提交检查结果,具体操作见附件2:《教学巡查操作指南》。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学质量保障科陈荣发老师,联系电话:2383363。
三、其他
1.教务处工作联系人:教学质量保障科陈磊,联系电话:2383172,13380918886,电子邮箱:jxzlbzk@gdou.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521室。
2.阳江校区参照本通知,结合校区实际,统筹做好校区的教学检查工作。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2024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检查任务分配表(湛江校区)》(另发)
2.教学巡查操作指南
教务部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