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专业负责人名单确认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研科 时间:2024-09-12 点击数:
各学院:
加强本科专业建设与管理,更好地推进一流专业建设、专业认证评估以及审核评估整改等工作,现组织开展我校本科专业负责人名单确认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建设管理办法,本科专业负责人应由具备副高职称及以上的教师担任。
二、为促进统筹推进工作,建议尽可能由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系主任或系副主任担任所属系相关专业的专业负责人。
三、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部分专业除设立专业负责人外,可另设专业首席教师,由本专业最具影响力的教授担任。
四、各学院根据有关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充分研讨,经党政联席会决策,确定各专业负责人名单。
五、学校汇总、公布各专业负责人(以及专业首席教师)名单。各学院结合专业建设相关需求,做好后续有关专业建设、专业认证相关工作。
六、请各学院填写《XX学院专业负责人及专业首席教师名单确认表》(附件1),如需转拨相关经费,请同时填写《XX学院项目经费转拨明细表》(附件2),于9月18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纸质版由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jwcjyk@gdou.edu.cn,工作联系人:鲁老师,电话:2396023。
附件1:《XX学院专业负责人及专业首席教师名单确认表》
附件2:《XX学院项目经费转拨明细表》
教务部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