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陈荣发 时间:2024-09-13 点击数:
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现就我校2024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质量工程”)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2年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应参加此次验收,若项目已升级为省级立项,按省级项目验收要求参加验收,不参加本次验收,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2023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的项目,必须参加本次验收,否则按不通过处理,项目名单详见附件2。
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延迟结题申请表》(附件3)说明延期原因,原因不充分的不予受理。项目延期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一个项目最多只能申请延期1次。
二、结题申报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申报
项目负责人在“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申报,需提交的电子材料有:
1.项目立项申报书(PDF格式);
2.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4):请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和申报指南(附件6),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项目验收登记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填写在验收登记表中的成果均须提供佐证,并标明在佐证材料中的页码,例如P12-P13,否则视为无此成果;
3.成果佐证(PDF格式):请按照项目验收登记表中填报内容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佐证材料目录需盖单位公章。教材结题需提供学校拟出版教材书稿专家评审表扫描件、学校审批通过的教材出版合同扫描件及教材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扫描页;著作只扫描封面、目录、版权页,论文扫描封面、该文目录页、正文;
4.课程类建设项目应提供能正常查看的课程网址;
5.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需提交已出版的教材样书一部(提交至行政楼303);
6.申请延期项目需在系统上传盖章版的《延期验收申请表》。
7.材料提交操作指南详见(附件7);
平台申报截止日期:10月14日。
(二)单位审核
各单位需要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在“教学类管理项目平台”填写审核意见。同时将单位盖章后的《验收结题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Excel及PDF格式)发送至邮箱:jxzlbzk@gdou.edu.cn,纸质版汇总表及延期申请表交至行政楼522室。
各单位审核截止日期:10月18日
三、其他事项
(一)验收结论
对参加验收的项目作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对验收不通过的,将限制其负责人申报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含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剩余项目经费全部收回。学校将项目结题验收情况列入单位(部门)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下一年度相关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推荐立项指标数。各单位(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取得预期成效。
(二)联系人
项目类型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线下课程、线上课程、在线开放课程、课程教研室 |
鲁承龙 |
2396023 |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创新创业教育示范专业、校外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 |
蔡静俏 |
13828291869 |
科产教融合实践基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校内)、产业学院 |
洪银蝶 |
2383121 |
教材建设、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 |
伍萍 |
2383029 |
平台管理负责人 |
陈荣发 |
2383363 |
附件:
1.应参加2024年度结题验收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一览表
2.已延期建设一年结题验收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一览表
3.广东海洋大学教学类项目延迟结题申请表
4.广东海洋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5.广东海洋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验收结题汇总表
6.广东海洋大学校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7.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结题验收材料提交操作指南
教务部
2024年9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