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附件9,以下简称《细则》)和《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要求以及工作实际,现将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切实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工作作为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和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加强对毕业论文选题、开题、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对形式、内容、难度进行严格监控,提高毕业论文质量,达到培养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和应用创新能力目标。
二、工作要求
1.工作方案制定
学院根据《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选题、开题、指导、查重、评阅(含盲评)、抽检、答辩等各阶段实施细则。方案由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于2024年秋季学期第6-8周在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毕设系统”)发布,具体要求详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环节》(附件1)。
2.制度宣讲
学院应组织召开毕业论文动员会,结合《广东海洋大学本科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试行)》(附件10)开展毕业论文诚信教育,引导学生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严守学术诚信,杜绝在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中发生弄虚作假、抄袭、买卖、代写等行为。明确指导教师应该做好的准备工作和学生需要阅读的有关资料。召开文献检索、论文格式规范、论文写作技巧等专题讲座,确保毕业论文工作严格有序地进行。
3.论文选题要求
以研究行业企业一线实际问题为主,鼓励从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选题;鼓励从指导教师科研课题选题;鼓励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科竞赛参赛项目选题;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联合拟定毕业论文题目;鼓励多名学生共同完成大型、综合性项目,但需根据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在题目名称上加以区分。各学院应对毕业论文课题的科学性、合理性、难易程度等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各专业课题有50%及以上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
4.指导教师要求
校内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本学科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有一定的教学和科研经验的教师担任,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不超过12人。鼓励聘请行业(含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具有丰富科研、生产、管理和服务经验人员担任本科毕业论文指导任务,积极推行校企“双导师”制。指导教师应对毕业论文整个阶段的教育教学活动全面负责,把好质量关,做好各阶段指导工作,督促学生遵守学术规范和纪律,按质按量完成毕业论文。
三、平台使用
为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本科生毕业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学院各级领导、管理员(教务员)、指导教师及学生,以各自角色在毕设系统中做相应的操作(相关使用说明见附件2-4),并按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环节》(附件1)要求按时执行。
四、文字复制比检测工作安排
按要求撰写完成的毕业论文需在毕设系统三个模块中分别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具体模块与操作详见《附件5》。
五、评阅及抽检工作安排
1.评阅工作。全校所有本科生毕业论文的评阅环节均采用盲审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6》。
2.抽检工作。根据《细则》要求,学校将加强毕业论文抽检力度,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六、答辩工作安排
答辩时间安排参照附件1执行。建议在2025年6月上旬(第14周)完成答辩工作。
1.答辩资格。盲评和抽检通过的学生都必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全程参加所在小组的答辩活动。
2.答辩方式。原则上全部学生均应回校线下答辩。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回校者,经教务部同意后,可线上答辩,答辩程序、答辩要求与标准、答辩委员会组成等应与线下答辩一致,均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同时必须做好在线答辩过程视频材料留存和备案,建议各答辩小组指定专人全程录音或录像(屏)。
3.答辩材料整理。答辩工作结束后及时在毕设系统提交答辩组意见、答辩记录和成绩。各组学生答辩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材料归档备查。
七、毕业论文成绩提交
务必在学院毕业资格审核结束前两日(具体日期由教务部教务科安排),将学生毕业论文最终成绩录入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以免影响全校本科生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
八、毕业论文质量分析及工作总结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教学系、各专业依据《细则》要求,结合毕业论文抽检、盲评结果及毕设系统中提供的统计数据,对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进行质量分析和总结。盲评结果、毕业论文综合情况统计、文档检测结果情况统计均可在毕设系统导出。
1.以专业为单位撰写质量分析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7)
2.以学院为单位撰写工作总结(参考提纲见附件8)。
3.2025年7月5日前,请将质量分析报告及工作总结加盖学院公章的PDF版上传到毕设系统。
九、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推荐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教务部网站下载
联系人:洪老师,办公地点:湖光校区行政楼521,电话:2383121。
附件:
1.《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环节》(对照毕设系统操作)
2.“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3.毕设系统使用手册
4.毕设系统个人信息维护及微信端服务操作说明
5.毕设系统涉及文字复制比检测的模块介绍
6.盲审评阅工作要求
7.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参考提纲)
8.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参考提纲)
9.《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
10.《广东海洋大学本科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教务部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