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办理指南
作者:教务科 时间:2021-12-10 点击数:
历届生的毕业、学士学位证书遗失和被盗、抢的,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不再重新颁发。本人如需要可书面向学校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具有与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同等法律效力
一、只适合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后入读本校(包括原湛江水产学院和原湛江农业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因各种原因遗失证书需要办理者,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需提供以下5份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
2、当年高考录取名册复印件(到校档案馆复印);
3、学籍表或成绩表复印件(到校档案馆复印);
4、当年发放毕业证书记录复印件(到校档案馆复印);
5、大一寸蓝底彩色相片(每张证明书需1张相片,同时将相片电子版发至gdoujwk@126.com);
二、办理费用:按粤价[2007]186号文规定,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收取工本费¥20元,由申请人自行到学校财务处财务科缴交。
三、办理时间: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
四、办理部门:教务部教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