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海洋大学第二课堂活动教室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教务科 时间:2013-10-3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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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教室的使用和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同时充分利用课室资源解决学生活动场所不足的问题,保障第二课堂活动的开展,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1、第二课堂活动主要包括主题教育活动、学生素质拓展活动、班团会议、社团活动、学术交流和学科竞赛等活动。

2、学生第二课堂活动使用教室由后勤服务中心公共物业保洁服务部根据教学要求,兼顾学生活动需要统筹安排。

3、各单位(部门)和学生组织可根据工作需要在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的前提下申请借用教室。意义不大和参与的人数少于15人的活动或会议不得借用教室。

4、教室的使用遵循正常教学优先、课外活动服从正常教学使用的原则。借用教室必须填写《广东海洋大学第二课堂借用教室申请表》。借用教室做非收费类的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由举办者申请、各二级单位审核、校团委审批(校级学生组织开展活动直接由校团委审批),交公共物业保洁服务部安排教室。借用教室开展收费性培训活动,举办者需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公共物业保洁服务部方可安排教室。学生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教室。

5、第二课堂活动时间安排在星期一到星期五的晚上(19:0022:30)、星期三下午(16:3018:00)、星期六和星期日全天。每次申请在教室开展活动不得超过2小时。教务处将划定活动教室区域告知公共物业保洁服务部,第二课堂活动必须安排在划定区域的教室。

6、在教室举办活动或会议期间,教室借用人和单位(部门)共同负有消防安全责任。参会人员应当衣着得体,言行举止规范,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正常学习。要注意保护好教室设备,保持教室环境卫生,设备器材等使用完毕后要进行整理复位。

7、活动或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应及时离开教室,不得继续逗留、闲谈,以免影响他人学习。

8、教务处和校团委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室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9、本办法由教务处和校团委负责解释。

 

教务处

校团委

地址:广东省 湛江市 邮政编码:524088

广东海洋大学教务部编制